作者:陳安娜
神要我一步一步緊靠祂,每天向祂支取夠用的力量。
思考自己的得救見證時,發現主在我生命中的工作實在奇妙,且充滿恩典。和大家分享信主的經歷及信主後被主對付的過程。
若有人傳
父親帶我們全家人信主。他中年時曾失業,中風讓他的身體健康走下坡。當時很失意、生活充滿重擔的他,開始尋求教會(他小時候讀過教會學校)。感謝主,在兩位新加坡傳道人向他傳福音後,父親便帶我們全家到教會,開始了我們全家人與基督信仰的接觸。父母後來都信主了,且一直委身於教會。
終於知道
小時侯的我,對教會沒有太大的興趣,只覺得要聽父母的話,所以才到教會;漸長大後,隨著課業忙碌,就沒有再去教會了。直到剛出社會,經歷失戀正在療傷的我,經姊姊介紹到她同學的教會,當時幾位姊妹陪我讀經,幫助我認識神,約一年後我受洗了。小時候什麼也不懂隨著父母進教會,這次是明白的,知道生命需要一位主,且生命的意義是那位創造與救贖主賜予我的。
然而,初信時雖覺得人生重新開始、充滿希望,但沒多久後就被自己的「舊我」給打敗了。怎麼說呢?從小,我就是一個害怕犯錯、害怕失敗的人,我總是格外努力來確保自己不犯錯、不失敗。我怕被別人否定、怕被拒絕、怕衝突,因此總活在人的眼光之中。
持守捍衛
這些舊我如何被帶到我初信的教會生活呢?我發現真是一場悲劇。「以行為稱義」可用來形容我當時的景況!以傳福音來說,我很努力邀請朋友來教會,也很努力帶朋友查經,如果我能幫別人信主、受洗,我應該就是很棒的基督徒,反之,我就會覺得自己是很差的基督徒。我會依自己行為的轉變程度、對罪的痛悔程度,來判定自己;帶別人來查經時,也會依朋友行為的轉變程度、對罪的痛悔程度,來判定他能不能繼續查經,甚至能不能做基督徒!我很少尋求神在各樣事上的旨意,常常倚靠自己的努力來達到目標、來達成所謂的「好」。我習慣與人比較,也容易嫉妒別人,常常對別人充滿評價、缺少愛,我對待自己也是如此。
在這樣不自由,甚至痛苦的生命當中,我驚覺自己的偏差;因為沒有把自己交託給神,我仍然作自己的救主。我一直盡自己所能維持、保護自己所謂的「好」,只因為我不相信神在我還是罪人的時候就愛我、接納我。感謝主!在痛苦中,我漸漸調整自己,不再苛求自己和別人,而是接納和欣賞神所創造的獨特性。
我學習信靠神,且遵行神話語的教導,漸漸理解人稱義是因著信,不是因遵行律法。認識主的慈愛恩典並敬畏祂的主權,在祂的主權與恩典中行。「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加五1)。現在的我還是常常小信、跌倒、自我中心,但常禱告求主讓我走在祂的旨意當中。也漸漸明白,也許我會被人否定、被人拒絕甚至被離棄,但神對我不離棄的愛永不會變。「唯有基督在我們還做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五8)。於是我漸漸學習接納自己和別人的軟弱。至於對無法掌控生命中許多東西的無力感,神要我一步一步緊靠祂,每天向祂支取夠用的力量。
感謝主!我在教會中得到許多肢體的扶持,也看見在艱難中堅持信靠神的信心見證。求主幫助,讓我能夠一直走在祂的心意和喜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