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龔天行

以弗所書五章21-33節

弟兄姊妹們平安。首先我要帶來東區福音中心對母堂肢體的問候,也感謝母堂對東區福音中心的支持代禱。現在東區福音中心每週主日大概有超過160位會眾穩定地聚會,週間我們也透過10個小組展開牧養的工作。今天是東區福音中心兒童主日學第一次開學的日子,盼望主耶穌基督能夠繼續使用東區福音中心,使東區生活及工作的專業人士能夠和我們一樣,進入主耶穌基督的教會,享受主耶穌基督所賜給我們的安息、平安與喜樂。

今天要跟各位分享的是以弗所書第五章21-33節。聖經學者對於以弗所書的大綱有不同的看法,我個人比較認同的分段是分成兩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從第一到第三章,討論神的救贖計畫以及神的作為;第二部分是第四到第六章,討論在神主動的作為之下,我們應該有的回應。

靠基督連結教會肢體

教會這個聖靈所建立的信徒群體,是貫穿在整個以弗所書當中。教會一方面是三一神救贖計畫的關鍵,是那位已經升上高天、坐在全能神右邊的耶穌基督在地上的肢體,教會也是神藉著十字架拆毀隔斷的牆之後,以色列人與外邦信徒合而為一的新國度。另一方面,教會也是信徒們學習連結於基督、合一於神,在不同的恩賜之下彼此建立,以恩慈相待,學習彼此饒恕的平台。

在神的救贖計畫和道成肉身的作為之下,我們每一位信徒都從神那裡領受了新的生命,我們所信的是三一的神,是關係的神,所以我們從神而來的新生命,也必須要在關係上面─在人和神的關係、人和人的關係上,把我們的新生命活出來。正確的人際關係,其實是表達從基督而來的新生命。

因聖靈充滿彼此順服

以弗所書第五章21節,「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這一節是非常關鍵的經文。在中文和合本及很多英文的版本,都把這一節翻譯為獨立的句子。如果我們從使徒保羅所寫的希臘文原文來看,第五章21節並不是一個獨立的句子,是延續第五章18節「…乃要被聖靈充滿」,描寫「聖靈充滿」的最後一個片語。根據第五章18-21節的完整句子,聖靈充滿能使我們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能使我們口唱心和地讚美主,能使我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凡事感謝父神,也能使我們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

也許各位會發現彼此順服是一個矛盾的概念。「順服」是有方向性的,不是A順服B,就是B順服A,但是「彼此」卻是雙向的,「彼此」和「順服」似乎是不太能相容的概念。這個矛盾必須要在「存敬畏基督的心」的先決條件下,才能夠得到調和─就是有基督在兩者當中,雙方能夠彼此順服是因為雙方都順服於基督,基督成為了兩者關係當中的關鍵第三者,可以調和彼此的矛盾。

我們可以用A字形梯子來比喻,梯子頂端是主耶穌,梯子兩邊的雙方如果都存敬畏基督的心,願意尊主為大,而且努力想要與主親近的時候,雙方的關係也就親近了。在夫妻的關係當中,只有加入耶穌基督這個第三者,才可能和諧、正確。

因捨己得著更美生命

保羅說,「妻子要順服丈夫,如同順服主」,這句話好像是保羅要妻子對待丈夫如同像對待主耶穌基督那樣恭敬順服。但是繼續往下讀到保羅對丈夫的要求,我們就會明白,保羅完整的教導是妻子要順服丈夫,同時丈夫也要如同主基督捨己、愛教會那樣,去愛自己的妻子。

保羅也教導,妻子要以丈夫為頭,就好像教會要奉基督為首一樣。教會是基督在地上的肢體,是升天坐在神右邊的基督道成肉身的另外一種形式,肢體固然要受頭的指揮而動作,但是頭也透過肢體才能夠發揮實際的力量。

保羅將「愛人如己」的誡命用來命令丈夫愛妻子,因為妻子和丈夫本來就是一體,這個誡命變成愛自己的本能表現。主耶穌曾經對祂的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太十六24)

這一段夫妻關係的教導,其實是主耶穌「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非常美的註解。順服其實就是捨己,夫妻的關係是彼此順服、彼此捨己,而彼此捨己的結果並不是兩個人都失喪了自己,反而是成就了兩個人合為一體、超越的生命。丈夫和妻子都因為捨己而得著了那更美、更寬廣的生命。

神設立婚姻不可分開

保羅在這段經文最後引用舊約創世記耶和華神在設立婚姻時所說的話,「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這段經文在聖經中出現過三次,第一次是在創世記,神造男造女、設立婚姻之後。第二次是馬太和馬可福音記載,耶穌回答法利賽人可否休妻時引用了這段經文。第三次是當保羅寫以弗所書的時候,受到聖靈的感動,再一次引用了這段話。所以三位一體的聖父、聖子、聖靈都意見一致,用這段話來肯定婚姻的神聖和重要。

在這段經文當中,我們可以看到幾個重點,第一是夫妻成為一體,不僅僅是身體、肉體,還有心的聯合。夫妻二人成為一體並不是丈夫融入妻子,一切都聽妻子的,或者是妻子融入丈夫,一切都聽丈夫的,而是夫妻二人彼此融入,展現出一個新的人,一個更像基督的新人。

第二個重點是,人要離開父母。這並不是要結婚的子女撇棄原生家庭的父母,不去照顧他們,而是要成婚的人都能在心態上長大,負起自己所組成家庭的責任。很多夫妻糾紛是源自於丈夫和妻子太過倚賴自己的原生家庭,或是太過於被原生家庭所倚賴,造成自己的家庭失去了獨立性和自主性。

耶穌引用這段經文的時候,還加了一句話,「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可十9)婚姻既然是神創世時就設立的神聖結合,當然不應該隨意分開,但事實上婚姻是很脆弱的。兩個不同的人、不同的生長環境、不同的個性,要共同生活一輩子還要彼此融入,當然很難。婚約的誓言就好像一個桶子上面的桶箍,提供了外在的約束限制,幫助我們留在婚姻當中。

這句話也提醒所有婚姻的局外人,包括其他的愛情競爭者,甚至包括原生家庭的父母親,婚姻是神聖的,所有的外人不可以去做破壞婚姻的事情。

在婚姻中捨己的見證

我和大暐是1980年結婚的,到今年正好40年,相信在座有很多人的婚齡比我們還要長。我們有兩個兒子,以今天的標準來說,都算是早婚:老二致高結婚的時候27歲,老大致遠結婚的時候才22歲。致遠有兩個孩子,一個9歲,一個6歲。我和大暐常常開玩笑說,我們的婚姻應該還算不錯,因為我們的孩子似乎還蠻嚮往婚姻的,所以他們都很早婚。其實40年的婚姻不可能天天都是甜甜蜜蜜、永浴愛河的,尤其是在我退休以後,我們幾乎24小時都在一起,怎麼可能沒有意見不合或爭執的時候?40年的經驗讓我和大暐都深刻體認到婚姻關係當中必須要實踐捨己。

我們在教會也曾經擔任很多年輕人的婚前輔導。我們在第一課一定會強調婚姻就是捨己,婚姻是操練耶穌捨己教訓的最好場所。如果一對戀人只是陶醉在愛情的甜蜜當中,沒有認知、準備好婚姻需要捨己,就貿然進入到婚姻,這個婚姻多半會以悲劇收場。捨己當然是痛苦的,為什麼要自尋痛苦進入婚姻呢?就好像耶穌呼召我們要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祂,為什麼會有人願意呢?是為了那更美好的生命。婚姻也是如此,在捨己的艱難當中,可以開出美麗的花朵,結出豐盛的果實。

哥林多前書第十三章裡面的愛篇,說明了什麼是愛。經文說,「愛是恆久忍耐,是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是凡事包容,凡事相信。」這和我們一般所認知的愛情有很大的不同。我們常常誤以為愛是一種感覺,沒錯,愛的起始也許是一種感覺,但是愛不能夠只停留在感覺,感覺是短暫的、會過去的。真正的愛是轉化成為行動的愛,在沒有感覺的時候仍然能夠用行動去愛。

愛不僅僅是現在進行式的動詞,而是代表恆久不變的現在式。愛的動力不能夠只來自於感覺,愛的動力必須是神聖婚約裡面的責任,更是主耶穌基督湧到永生、滿溢的活水之愛。

天父,謝謝祢用自己的話語來提醒我們,在人際關係上我們需要奉祢為主,我們需要在敬畏祢的基礎下,能夠彼此順服。主啊,祢知道我們很難順服別人,求祢因著我們奉祢為主,我們能夠彼此順服。幫助我們在婚姻當中有艱難的,讓我們的眼睛不要一直看著對方,讓我們學會敬畏祢,以祢為主而能夠順服對方,能夠捨己和愛對方。主,謝謝祢讓我們再一次被祢的話語所感動,求祢改變我們的生命,讓我們能夠用行動去愛。禱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2020年9月13日主日信息,呂琪、黃康玲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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