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世冠

經文:使徒行傳第四章36節–第五章2節

拿來,放在使徒腳前

這段經文的兩個主人翁名字都有「拿」,一個是巴拿巴,一個是亞拿尼亞。但主要關鍵不是這兩個人的名字,而是經文中一個重複出現的片語:「拿來,放在使徒腳前」。

首先,第四章34節提到當時信徒們賣掉田產房屋,「把所賣的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第二次是在第四章36節形容巴拿巴,同樣地「把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第三次在第五章2節,談到亞拿尼亞和撒非喇私自留下部分價銀,其餘的「拿來放在使徒腳前。」這重複的片語讓我們明白:此「拿」非彼「拿」,兩者看似舉動相同,卻存在著天壤之別。

這段經文有很重要的背景,第四章32–35節:「那許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沒有一人說他的東西有一樣是自己的,都是大家公用。使徒大有能力,見證主耶穌復活,眾人也都蒙大恩。內中也沒有一個缺乏的;因為人人將田產房屋都賣了,把所賣的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其實在第二章也有類似的經文。

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

這前後兩段經文都強調信徒「凡物公用」、「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看到大家彼此相顧、相愛,他們是一種全人的關懷,彼此扶持、彼此成全。同樣地,經文一開頭說「那許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在第二章46節也講到「他們天天同心合意」,兩段經文也是彼此呼應的。

為什麼路加要兩次描述當時初代教會的情況呢?很多人常常認為,這就是基督徒一個最美的境界,甚至連非基督徒對這段經文也很有興趣,包括像馬克思這些共產主義的哲學家、政治家們,他們想要採納或擷取這段經文的精神,來履行他們治國的理念,或社會主義烏托邦的思維。

這就是如馬克思所說的共產思想嗎?不是的。以政治角度來談的共產,那是在一個立法之下,各人都必須照做的事,但這裡我們看到的是,每個人都是出於自願的情況。

「人人」將田產房屋都賣了

雖然和合本聖經在第四章說「人人將田產房屋都賣了」,好像每一個人都必須同時這樣做,但英文NIV版的譯文是from time to time,意思是不時地就會有人做這樣的奉獻;不是同時做的,或者必須一個指令一個動作,而是當會眾之間有需要的時候,他們當中有能力或較富有者就會做這件事。

第四章34節講到「內中也沒有一個缺乏的」,表示他們的關係可以到這麼深的地步,不是只在教會群體中的見面之交,你讀經、我禱告,然後什麼都沒了,他們是像真正的肢體一樣,彼此的關係非常深刻。

所以32節,「沒有一人說他的東西有一樣是自己的」,意思是因著福音,爆炸性地影響生命的改變。他們的價值觀改變,態度改變,乃至於產生一種行動,他們的心中有別人、會關注別人的需要,以實際行動接觸真正需要的人,是一個美好、健康、屬靈的大家庭。

利未人巴拿巴的奉獻

這是非常美的一幅圖畫,路加就在這裡引進他的主題,介紹了巴拿巴跟亞拿尼亞。巴拿巴是一個利未人,原名叫約瑟,來自塞浦路斯。他賣了產業拿來奉獻,他的慷慨、熱心、愛主的心被認可。他有一個綽號叫巴拿巴(son of encouragement),中文翻成「勸慰之子」,是鼓勵、勸慰、激勵人心的意思。

亞拿尼亞、撒非喇很可能看到了這位巴拿巴,而因此羨慕那個名聲,說不定希望自己也可以被取一個綽號,但他又有所保留、想東想西的,所以他賣了田產,把價銀私自留下幾分,然後把其餘的拿來放在使徒腳前,等於他是不誠實的。

這也證實,當時的凡物公用並不是共產主義底下的凡物公用,因為彼得說:「亞拿尼亞!為什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叫你欺哄聖靈,把田地的價銀私自留下幾分呢?田地還沒有賣,不是你自己的嗎?既賣了,價銀不是你作主嗎?」(徒五3-4)你不一定要賣,就算賣了,你要奉獻多少、要不要奉獻,都是你的事,問題不是出在到底他奉獻多少,而是他在欺哄。

全教會聽見都甚懼怕

不單是亞拿尼亞,他的太太3個小時後進來,完全不知道前面發生什麼事,彼得問她:「你們賣田地的價銀就是這些嗎?」(徒五8)他太太完全知情,但是她和丈夫兩人決定一起欺騙,她的結局也是受罰。我們要問:為什麼不給他們悔改的機會,跟他說明清楚,他就可以再奉獻,那不是皆大歡喜?為什麼這麼嚴厲?嚴厲到一個地步,「全教會和聽見這事的人都甚懼怕。」(徒五11)

初代教會的基督徒經歷神福音的大能,他們看自己是舊約、約的繼承者,耶穌基督所救贖的這些人,他們成為神的身體、成為教會、成為聖殿,有一點要取代舊約聖殿的意思。既然它是聖殿的概念、是神的身體,神的作為好像特別強烈。從救恩歷史發展來看,包括出埃及記、進耶利哥城、進迦南地的時候,在每一個救恩歷史跨越的時間點上,神的作為都非常鮮明。

當時確實有很多神蹟奇事,表示神的同在、神的聖潔、神令人敬畏的能力,非常鮮明。在這些「鮮明」之中,難道不能有懲罰的「鮮明」嗎?有人明明知道神,知道神看重的心,卻在這裡欺騙,還以為只是欺騙人,因此神做出了如此強烈的審判。

神看重的是人的心,如果神當時容許亞拿尼亞和撒非喇能騙就騙過,欺騙會不會由此再萌芽,繼續擴散出去?在教會剛成立時就產生出這種欺騙的行為,豈不是在告訴我們,初代教會要成立的這個信仰生命群體,跟法利賽人是一樣的嗎?所以,神的聖潔在這裡完全展現出來。

謹慎自守同心合意

從這段經文裡,我們可以有幾個體會。首先,初代教會信徒的聚集「一心一意」。我們以為一心一意、同心合意是意見相同,儘可能在歧見、意見不同之處達成共識。但是在路加的描述中,這個「一心一意」,不只是意見上儘可能達成共識,更是生命的,意味著我們準備好把對方、旁人的需求當作自己的;真正的一心一意,是「我珍惜你」。

其次,即使聖靈工作非常強烈的時代,邪靈也一點都不放鬆。彼得說:「亞拿尼亞,為什麼撒但充滿了你的心?」(徒五3)在享受主裡團契的美好時刻,也要求主賜我們敬畏的心、警醒守望的心,好叫我們不落入試探裡。

羨慕善工不好嗎?我們要為神齊心努力,各人盡棉薄之力、盡全力都好。我想要參與,就是羨慕善工,但有沒有可能,有時候羨慕善工可以變相為戀慕虛名呢?經文告訴我們有這種可能,非常值得我們自我反省。怎麼樣才是真正以愛主的心、以別人為懷的心,去「拿來,放在使徒腳前」?你拿來的可以是金錢、恩賜、資源等等,放在使徒腳前。這是屬於主、要歸給主的,同心來建造神的國度,沒有私心。

巴拿巴可能根本不希望「巴拿巴」這個名字屬於他,但是當他願意這樣為主做的時候,一個真正為主工作、奉獻委身的人,就會得到好名聲。好名聲是結果,好名聲不是目的。怎麼樣才能避免把結果變成我們的目的?服事的人要小心,在陪伴、與人同工、服事人、鼓勵人的時候也要小心,我們一起在神的面前,為這些事謹慎。

教會最大目的乃見證基督

第三個最令我深刻。32節,「沒有一人說他的東西有一樣是自己的,都是大家公用。」如果接著34節,「內中也沒有一個缺乏的;因為人人將田產房屋都賣了。」這樣就很順,但是中間莫名其妙地插了33節,「使徒大有能力,見證主耶穌復活;眾人也都蒙大恩。」這句看來突兀的話,反而是整段經文的核心。

原來每一個神的兒女蒙恩,被神遷到神愛子的國度裡;我們建立了教會,展現出美好的生命與生活形態,但是這種生命與生活形態不是封閉的,也不是自我享受的,至終的目標還是為了見證主耶穌基督的復活。有解經家曾經說,全本使徒行傳第一至二十八章,除了第二十七章,每一章都有提到福音、傳福音的事,這就是其中一段。教會不只是為自己,一定有福音的使命在其中,目的是讓主耶穌復活的大能可以被見證出來。

信友堂 3.0 ,我們何等巴望能夠如經文所說的「一心一意」,也何等巴望我們在這裡不僅是為了信仰、靈性,我們的關係也能非常親密。如果你只是一個作禮拜的基督徒,你沒有辦法活在這樣的經歷中,沒有辦法操練這種生命。願主幫助你、我,可以真的看到我們自己在教會生活裡,像一個屬靈的大家庭。當我們在朝向信友堂3.0的時候,不只是那個建物本身,我們整個群體在這裡最大的目的,就是要見證耶穌基督。

為什麼我們要建堂?為什麼要繼續在這裡?我們有更大的使命,是為了福音的緣故,只有在這種情懷下,我們的「拿來,放在使徒腳前」才會不一樣,也只有在這種心志下,「拿來,放在使徒腳前」才能夠蒙神悅納。此「拿」非彼「拿」,我們不要有亞拿尼亞的「拿」,願主耶穌恩待我們,都願意成為勸慰之子。

「天父,我們向祢仰望,求祢恩待我們,願祢的話在我們心中引領我們,並且牽引我們的腳步跟隨祢。求祢賜福教會,也建立弟兄姊妹。主,讓我們成為真正屬於祢的門徒,靠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們。」

(2022年1月30日主日講台信息,林玉茵、黃康玲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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