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康來昌
「兩國論」是奧古斯丁打下的基礎,因為在羅馬被蠻族入侵後,社會上就流行一種想法:「我們國家原來何等的強大,怎麼會越來越弱?有一個理由就是自從基督教以後」。羅馬最強的時候是耶穌生的時候,就是羅馬帝國,凱撒奧古斯都開始的時候。但耶穌的教義、基督徒的倫理生活,慢慢滲入羅馬社會,基督教力量越來越強大,羅馬那種尚武、強盛、進取的精神就慢慢腐蝕掉(尤其被基督教那種這世界要結束的末世觀腐蝕掉),所以羅馬就越來越弱,甚至被攻陷了。
不過那時普遍的民心不會去研究這麼多思想層面,只覺得「我們以前拜那麼多神,拜得那麼強大,現在這麼多人拜獨一神,卻越來越弱,我們還是回到原來吧!」。奧古斯丁就寫了一本很有名的《上帝之城》,這書原是針對別人對於「羅馬是因基督教而衰敗」的攻擊而寫。他說,「羅馬因自己本身的墮落而衰敗,本身的道德不好而衰敗。基督教不但沒有造成羅馬的衰敗,反而如果不是基督教,羅馬早就腐化、亡了」。不過這個護教的部分可能也不是奧古斯丁的重點。
這跟我們今天的信仰也有關係,就是靈恩派常常會說:「台灣災難這麼多,都是因為拜媽祖什麼的」。有些牧師講這些話是很勇敢,我完全同意,是合神心意的話,因拜偶像是得罪上帝的,每個基督徒都應該這樣認定。但這話卻不能講的,你怎麼能在這麼多拜媽祖的人裡說媽祖害你怎麼樣,你能舉出實例嗎?你能舉出統計的數字?舉不出來的。你很難說因為我們做了某件事就造成了什麼樣的壞結果或好結果。人間的東西、神學的東西,很難這樣連結的。
我承認這個世界的錯誤都是拜偶像、遠離上帝來的,奧古斯丁也是這樣講,但在這罪惡世界我們不太能夠馬上看得到一個直接的因果,事實上幾乎看不到。
奧古斯丁說,基督徒跟非基督徒同時一起生活在這世界上。這也是聖經裡面的話,包括耶穌說的撒種的比喻,麥子和稗子在田地、在世界一起生長。是分開的,絕對有兩個不同命運,但現在稗子和麥子很像,不大能分得出來。在世界上多少也可以分辨一下,但終極的分辨是主再來的時候。這兩種,奧古斯丁就說成兩座城。他說世界上有兩座城,書名就叫《上帝之城》City of God。
奧古斯丁要表達的是,世界是由兩座城組成,第一座城是該隱建造的,也把後來所有抵擋上帝的世界都放進去。第二座,當然是上帝建造的,也是上帝的兒女在裡面一起建造的,那就是神的城。該隱的城(或人的城、魔鬼的城)裡充滿了惡人、不信上帝的人,但也因著上帝的恩典,充滿了各式各樣的優秀,包括藝術、文化等等。
的確,信仰純正的基督徒,從來不會覺得這罪惡、墮落、抵擋上帝的世界是一無是處的,我們會說這個世界很多的美麗、優秀和美好,不管在自然界或人文界都是這樣。這聖經也有講。
奧古斯丁說這兩座城在一起生活,一個是神的城,一個是人的城。兩者不同的地方只有一點,神的城裡面的人愛上帝,人的城裡的人愛自己,這就讓他們有永恆的分別;不過一直到主再來的時候這才分得開,現在都混在一起。現在我們基督徒是神城(或神國)的子民,但我們也住在人的城裡。這世界上只有基督徒有雙重國(城)籍。
注意,成為神城的人,是因為他領受了神的愛,裡面有對神的愛,而不是因為他身上有什麼標記、血統,這是我們基督教很重要的。所以我趕快要提醒:不是因為你有猶太人的血統就是神城的人,不是因為你爸媽是基督徒,你就是神的兒女,跟血緣一點關係都沒有,跟任何東西一點關係也沒有。也不是受了洗就成為神國的人,受洗的人多得是地獄裡的人。只有一個,你心裡是否有上帝的愛。或用改教運動喜歡講的,你心裡是否有對上帝的信,信主的就在神國裡面。
這「兩國論、雙城記」,另外還有一個名稱「雙劍論」,都是在教會歷史上產生的。「雙劍論」根據聖經是耶穌被抓之前說的話,「以前叫你們不要帶刀,但現在要賣衣服買刀。他們說:請看!這裡有兩把刀。耶穌說:夠了」(路廿二36-38)。教會歷史上就在討論這兩把劍(或刀)是什麼劍,為什麼又夠了?結論是,這兩劍跟兩國、兩城是一樣的,一把是屬靈的劍,神把他放在教會的手裡,一把是屬世的劍,神把他放在該撒(政府、國家)的手裡。
我還是需要一再提醒,這兩把劍、兩個國、兩個城都在上帝的掌管之中。兩城,一個神的城,一個人的城;兩國,一個基督的國,一個魔鬼的國。兩劍,一個劍是正義和平,但沒有強制力的劍,那劍是福音,是聖靈的寶劍,不會殺人流血,如果有,是讓你破碎、信靠耶穌。另外一個劍就是會殺人的,是羅馬書第十三章所說,「他不是空空的配劍」,這劍在政府的手裡,聖經講得很清楚,他是審理我們的。
神的國這個觀念,通常我們是瞭解成:神權柄所在的地方。地上國家的產生也在上帝的創造、管理之中,上帝的權柄所在就是上帝的國。因此,整個宇宙你可以說都是神國,因為整個宇宙,包括天堂、地獄,沒有一個地方不被上帝完全掌管。
這兩座城的人生活在一起,麥子稗子那麼近,因為我們是人,所以我們就有混和、含糊、不準確的地方。我們有的時候很像在神國裡的公民,很多時候我們又像魔鬼(彼得就被耶穌說過)。我們的身分目前實在不大看得清楚,同樣我們也會看到最後是下地獄的人也有過很光輝的時候,我想猶大就是。
這兩個國在一起,上帝在神的國裡是用福音在治理,上帝在人的國裡是用律法在治理。所以對不信主的人,神的要求就是外在的守法就好。用個最簡單的例子,一般的法律都只能處罰看得見的罪行,如果我看到婦女動了淫念,如果我走過銀樓看見裡面的珠寶,動了貪念想要搶,沒有警察能抓我,因為只有想,這不是罪,沒犯法。
在這人的世界裡,神管的是外在的行為,你心裡恨人沒有罪,除非你那恨意、貪意或淫亂之意有行出來。但神對基督徒要求的,除了外在的行為外,更重要的是你的內心,你外面沒有犯姦淫不夠,內心還要聖潔。
也就是說有兩座城,神有兩種管法,這一點希望我們能夠記得。
(2015年1月成人主日學「實用倫理學」,呂琪整理。本系列已刊載完畢)